京东e卡无法使用,要求赔偿
处理平台消费保收到用户投诉京东商城,该投诉涉及产品质量存在缺陷,存在虚假宣传情况,货品与所展示不符,用户期望得到赔偿,期望服务得到改善,期望获得补偿。
2022年11月23日,黑龙江省的张某,向消费保投诉称,11月21日,自己在京东商城购买的800元e卡,无法使用,并且出现了e卡重复的情况,要求赔偿解决。
张某的投诉诉求为京东商城赔偿、改善服务、补偿。
依照消费保平台在2022年所受理的,关于第三方电商平台领域用户给出的有效投诉问题来表明,第三方电商平台存在较多投诉问题的是退款问题,虚假宣传,网络诈骗,售后服务欠缺,发货不及时,此外,第三方电商平台的被投诉对象包含,淘宝网,天猫,阿里巴巴,1号店,国美在线(真快乐),当当网,亚马逊中国,梦芭莎,凡客诚品,麦考林,上品折扣,悠品,美团电商,拉手网,乐视商城,绿森数码,聚美优品,洋码头,拼多多,考拉海购等 。
投诉京东商城,京东专员纵容商家售假并包庇,且有拒不处理之情况且态度极差,同时业务还能力低下。
用户高某进行投诉,称其在京东商城买到了假货,该商家的态度极其差,恶劣到联系都联系不上,之后向京东平台申请了相关处理,等了几天后一直有反馈,最后有一个自称是专员的人表示只能支持退货退款,难道买到假货就可以这样置之不理吗?频繁地强调声称不会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可我所提出的各类问题,商家却依旧持续地采取回避不予回应的态度,只是一味地反复不断地说着退货退款作为解决此事的终极措施是最终方策,致使广大消费者内心感到悲凉失望,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基本根本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维护,与商家暗中联合默契配合一团,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极其糟糕恶劣,其业务能力水平也十分低下差劲,严重地袒护包庇商家的不作为行为,肆意地滥用手中所拥有的职权,甚至更是公然地罔顾无视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难道顾客购买到假冒伪劣货物不应当全力去维护自身的权利利益吗,。
【投诉案例二】投诉京东商城:京东商城
用户杨某向京东商城进行投诉,称在4月26号于京东自营超市购买了一袋带有低脂标准有关标注的燕麦米,28号收到货后拿回家食用,之后感觉头昏,经自行查看燕麦米的营养成分表发现,其低脂含量为每100g有6.7g,然而国家标准却是每一百克大于等于3克,这明显严重违背了国家标准,本人还就此事咨询了一些人,得知只要标题含有“低脂”这样的词就必须要符合低脂标准,原本医生告知自己不能吃脂肪含量高的食物,因而京东超市如此情况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身体状况。但愿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55条给我予以赔偿,倘若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来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