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真假掺杂售卖,逐利需守正道
近日,北京三里屯店铺出现奢侈品真假混卖事件,此事件引发了风波,据央视财经3月19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到了群众传递的举报信息,在朝阳区三里屯、新源里的一些商场里存在多家店铺售卖假冒名牌腕表、服饰、皮包的状况,民警展开调查后发现,这些店铺的确存在奢侈品真假混卖的现象,当遇到因价格过高而有所犹豫的顾客时,商家就会给顾客提供价格较低的假冒货品,目前,北京警方已将相关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律进行逮捕、拘留。
虽言君子喜爱钱财,然应取之遵循正道。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打假”之风才刚过去,却就曝出奢侈品店售卖假货之事,着实让人不禁唏嘘感慨。商家售卖货物追求利益这本身固然并无过错,然而突破行业所应坚守的底线,仅仅只为利益,全然不顾法律规定,专门钻消费者的空子,进行销售假货这般的违法销售行为,实在绝不是能够获取钱财的正当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早就作出了规定,生产者还有销售者,在产品当中掺杂、掺假,把假的充当真的,拿次的充当好的,或者用不合格产品去冒充合格产品,会依据其销售金额来进行罚款,并且判处刑期,最高刑期能够达到15年。
法律之下,为何售假行为还如此猖獗?
消费者存在一种盲目追求大牌的心理,这种心理表现为没有奢侈金,却有奢侈心,正是这种心理在作祟。售假商家抓住了一部分消费者对大牌的盲目迷恋心理,他们会“看人下菜碟”,一旦看到因经济能力不足而犹豫的消费者,就会主动推荐假货,还美其名曰“高仿品”。消费者看似以较为低廉的价格,满足了自己追求大牌的虚荣心。然而,满心欢喜的消费者其实正中无良商家的圈套,沦为了商家攫取高额利润的“肥羔羊”。
从业人员素质令人不禁担忧,要是讲销售行业的职业道德素养存在一条红线,那肯定就是不卖假货,奢侈品销售价格动不动就成千上万,在这高昂价格的背后更应当配备销售从业人员高标准的职业道德素养,不管是产品还是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都应该去追求“价高质更高”的目标,如此才能够体现“奢侈品”的价值,而绝不是拿着所谓的“名牌logo”当作谋取暴利的挡箭牌,疯狂地收割消费者“韭菜”,这样的大牌实在是过于“掉价”。
行业监管力度差,良好市场秩序需强有力市场监管,没有严格市场监管措施,时间一长,无良商家获利丰厚,假货充斥市场,劣币驱逐良币,会扰乱市场秩序,还助长消费者买假货满足虚荣心的侥幸心理,市场监管要从严着手,打击违法销售行为不能总靠群众举报。
身为商家,生财的途径有千万种,千万别因为售卖假货所获取的那点微不足道的利益,而把未来潜在的挣钱路给堵塞截断了。要严格地去遵循法律规定,切实地贯彻职业道德方面的规范要求,充分尊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注重提供产品质量以及服务质量,这才是能够持续生财的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