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某电商平台应用购入名牌商品,以物品存在瑕疵为借口,将赝品寄往店铺充当正品申请退款,多次成功骗取钱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一起借助网络平台退货换货机制非法获利的案件,以欺诈罪名当场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以两万元人民币罚金。
起诉方声称,张某在五月七号和十三号,借助某个高端品牌购物软件,分别以五千九百五十八元和一万九千二百二十六元,购置了一块香奈儿黑色金属方形腕表和一枚卡地亚玫瑰金镶嵌宝石的戒指。接着,张某连续两次,都借口物品存在瑕疵,把仿冒品寄回商家当作正品,以此骗取了经营者的全部退款。
今年8月19日,张某又在该应用上以17216元购入一个香奈儿银色时尚链条斜挎包。该包经核实为仿冒品,张某遂将仿品寄回商家,谎称是正品要求退款。同时,张某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指控该应用销售假冒商品,以此逼迫平台赔偿三倍金额未果。由于被侵权商家报警,张某于同年9月2日被警方拘捕,部分涉案物品被查获。
审理结束后,法庭认定,张某怀揣非法攫取之心,凭空捏造情节,骗取了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可观,其所作所为已触犯诈骗律法。由于张某在犯罪过程中遭遇阻碍,到案之后坦白罪行并乐意接受处罚,法庭决定对其从宽处理。据此,法庭依照法规颁布了相关裁决,同时要求张某赔偿受害者商家的经济损失。(记者吴文诩)